全省各团体及个人会员: 2014年8月2日,省律协非诉讼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恢复、重建伊始,就计划组织专门力量,集诸多律师的专业智慧,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草拟《江西省关于办理中期票据、短期融资等债券性融资工具法律事务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经过非诉讼专委会多次集体讨论通过后,该专委会于2014年11月22日提交省律协五届常务理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并获得原则性通过。在此基础上,非诉讼专委会又举行了多次研究论证,目前已形成了最新版本的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省各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对该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5年3月6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省律师协会,省律协将会在汇总相关意见建议并综合论证的基础上,适时发布《江西省关于办理中期票据、短期融资等债券性融资工具法律事务的指导性意见》,以便在全行业正式实施。
联系人:万慧娟 联系电话:0791-86200740 邮箱:271991551@qq.com 附件: 江西省关于律师办理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性融资工具法律事务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江西省律师协会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