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各律师事务所:
围绕厅直各律师事务所获取文件信息等事宜,以往省律协一般以电话通知各所派人来领取纸质文件、在省律协网站“通知公告”栏刊登、在《律师动态》“通知公告”栏刊发以及分别向各所发送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途径进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适应形势需要,进一步提高厅直所获取省律协文件信息的效率,畅通各厅直所与省律协获取文件信息等方面的日常性、动态化联系渠道,现将有关事项强调通知如下:
一、除因《保密法》规定或其他特殊情形外,今后省律协原则上不再以纸质文件形式向厅直所发文。
二、请各所安排专人每日负责登陆省律协网站,以便及时从“通知公告”栏获取、了解省律协的发文情况。
三、凡需各所派员至省律协签收的文件通知、采取邮件收取等方式的,省律协将会在网站预先通知。
四、厅直各律师事务所须建立“省律协收文专用簿”,记录省律协的发文和领取情况作为档案备查,并设专人负责。
五、 本通知所规定的内容于二OO七年十月八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