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泰和县老营盘镇小庄村村民发现该村集中育秧的秧苗出现大面积的恶苗病。经农业专家现场鉴定,恶苗病将导致原计划种植170亩的水田降至50亩。
4月29日,小庄村在与种业公司协商无果之际,向该村法律顾问单位江西赣润律师事务所请求法律援助。
因考虑到已是早稻播种关键时刻,为了不误农时,赣润所立即指派党员律师周新兴带领李嫣律师前往该村现场解决问题。两位顾问律师到达现场查看秧苗并向村民了解情况后,根据法律并结合本案实际,向村民们分析该案诉讼与调解处理的利弊,建议协商处理,同时向泰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报案。
为妥善处理这起秧苗质量案件,同时又不影响春耕播种,顾问律师在与种业公司协商未果后,再次建议村干部积极向镇政府汇报,请求镇领导协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4月30日,在老营盘镇政府积极协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持下,种业公司与村民就秧苗质量问题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以成功调解告终。
赣润所作为乡镇政府及村居法律顾问,在疫情期间,急农民之所急,把农户们的利益放在首位,巧用调解手段迅速妥善地处理关乎农民根本利益的民生大事,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正当权益。
来源:吉安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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