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乡村振兴,合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8月26日上午,省司法厅与省农业农村厅公职律师赴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专题座谈。
与会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采购文件、民事合同的审查方法及审查要点的重点与难点进行了交流。
会议强调,社会律师与公职律师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要紧扣“乡村振兴”法治需求,聚焦“风险排查、矛盾化解、决策把关、立法参与和普法宣传”,加强互动,合力为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提供法治保障。要共同当好“四员”——乡村振兴参谋员、乡村企业法治体检员、法治乡村宣传员和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员,依托农业主管行政机关搭建的良好平台,主动服务乡村法治建设。
来源:省律协两公律师专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