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2日,由江西省上饶市律师协会主办的首届上饶青年律师沙龙活动在江西带湖律师事务所盛情开展。作为一名刚入行半年的实习律师,以“青年”之名义参加学习活动,倒是十足的吸引着我的好奇与求知神经,同时也必将会得到一次参观、学习、交流的极好机会。今天的学习活动恰巧又偶遇上“植树节”,颇有培育青年律者,假以时日成为参天大树的寓意。“青年人满身都是精力,正如春天的河水那样丰富”,所以结合已经到来的春天背景,所幸让如此丰富的精力四处流淌一会儿吧。 此次沙龙活动的主题是《思法谈》之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相信只要是律师都知道这部司法解释是刚出台不久,也是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所以,新鲜的主题也决定了这次沙龙活动氛围不会过于沉静,更会唤起所有参与学习的青年才俊们的充足思考和热情讨论。 活动先是由蔡璇律师对《物权法司法解释一》进行了条文梳理、案例解析以及实务状态下的运用,然后由谢靖宇律师讲述了他个人在新西兰三年生活、学习的所见所闻以及个人启发。第一环节在蔡璇律师的各式发问和情景模拟的调动下,学习的氛围也达到了丝丝入扣的效果,各位青年律师各发己见,其中有条理清晰又乐于互相逗趣的赣东北所徐家玮律师,有三句不离物权法精神的盛义所喻晨帆律师,有积极认真且持有合理疑问的帝经所董昌巍律师;所以总说“青年人的眼睛燃烧着火苗”,也倒更觉着“青年律师的身体随时迸发着火焰”。所以,青年律师之间在法律理解、法律观念、法律运用上碰撞出的火花,通过不断交流和现场老师们的指导矫正,让法律的精神和效益作用于日常法律操作的载体中,也正是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之一。也许,没有此次沙龙活动,我不会把《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每一个条文事无巨细的理解一遍,但通过这次学习的平台,能够相对认真的听一遍大家的理解,再加上自己的思路,也不可不谓是一次成功学习。 三人行,必有我师。青年律师的聚集,是彼此相互学习、相互进步的好机会,我看到了青年律师散发出的朝气,释放出的律者气质和游走于法条中的律者魅力。同时,我也在学习活动中看到自己的很多不足,理论功底尚浅,实战水平也欠缺......所以我只有不断的向他们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才能早日有一天可以跟上他们优秀律者的步伐,实现自己当初选择律师行业的初衷和使命。 青年律师富有革命的气息,就像是未完成的工程,蕴藏着无限可能,需要不断的建设。希望上饶青年律师沙龙活动能够持续的开展下去,在不同的平台,用不同的方式,展现青年律师不同的人文情怀,实现“以理撞乾坤,以法行四方”的法治理想和律者担当。也希望能够在自己所在的江西帝经律师事务所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与更多青年律师之间的交流和目睹青年律师的风采。
(作者:陈孝文 江西帝经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