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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亨柏律师被侵害案再度开庭
时间:20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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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8日,广丰县执业律师徐亨柏被人砍成重伤一案曾在广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2年6月6日,时隔一年有余,该案被移送至上饶县人民法院再度开庭审理。庭前,省律协根据《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及徐亨柏律师本人要求,指派了江西红阳光律师事务所周兴武律师、江西人民律师事务所高翔律师为其被侵害案的刑事及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依法维护徐亨柏律师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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