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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秋代表说监控“三公”消费可推广“东乡经验”
时间:2013-01-25
点击:
省人大代表建议推行“三公”消费一体化监管制度改革
遏制过度消费防止特权腐败
来源:新法制报--江西法制网 时间:2013/1/25
1月24日,是代表审查2013年财政预算的日子,将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从头看到尾,省人大代表刘锡秋依旧没有找到有关“三公”消费(因公出国和出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的信息。
“谈不上失望,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刘锡秋说,“公开‘三公’经费是迟早的事。”
当日,刘锡秋向大会所提交的建议是《关于建议推广“东乡经验”实施“三公”消费一体化监管制度的意见》。这份建议的核心内容便是:借鉴“东乡经验”,先在部分县区、设区市进行试点,公开并网络监控“三公”消费,在2015年之前实现全省推广。
(刘锡秋(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摄/记者秦方)
及时跟进
公开“三公”经费
刘锡秋,知名律师,有着丰富的参政议政经验。今年,他关注的是“三公”消费话题。
“近年来,我省通过对一些公务消费实行定点管理后,奢侈浪费现象得到一定的遏制,但公务支出比重仍较高,需要想办法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刘锡秋说,他的一个观点是:适度消费是应该的,过度消费则要制止。
刘锡秋表示,勤俭节约、杜绝公款浪费,中央一直有这个要求,前几天,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还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21日江西省委常委会也专门召开会议对此进行落实部署。
“从中央到地方,多年来一直呼唤对‘三公’经费进行公开。2011、2012年,中央层面的90多个部门公布‘三公’经费。”刘锡秋说,2012年,北京、四川和河南等14个省(市)公布了“三公”经费。“我们江西也应及时跟进,尽快公开‘三公’经费,从源头上、制度上改进和规范单位公务消费行为,既是预防腐败的需要,也是为了回应公众关切。”
“在审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没有看到公开‘三公’经费的具体举措和步骤,因此,为了提请政府和有关责任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如期公布‘三公’经费,为全面实施公开‘三公’经费积累经验,于是我提这份建议。这很有必要。”刘锡秋说。
刘锡秋在提交的建议中说,通过公开“三公”经费,在全社会形成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气。并且,通过公开“三公”经费,倡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千方百计降低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促进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东乡探索
“三公”消费总额减少
公开“三公”经费,是从中央部委开始。而在江西,打开“三公”公开的大门,却始于抚州市东乡县。
去年,东乡县正式运行了江西首个公务消费即时监控软件系统,全面启动“三公”消费一体化监管工作,每笔“三公”经费做到真实消费、阳光运行、即时监督、全程留痕。
具体做法是,网络监控系统接入各单位和定点场所,每次消费时间、地点、金额等均可在网上查看,在酒店点了什么菜、商店买了什么土特产、汽车维修花了多少钱等等,点击监控系统,一目了然。而且消费超过预算(前三年消费平均数平均下调10%后作为预算标准)就会预警,并要求当场结账,只有消费清单、税务发票和刷卡小票齐全且时间一致,才可报销。
随后,东乡陆续将各单位的“三公”消费情况,公布在该县荆公文化广场宣传栏里。去年1~12月,全县“三公”消费总额为7971.91万元,比去年同期(8626.03万元)减少654.12万元,降幅为7.58%。
“当时看了你们的报道后,我就觉得,东乡县这种探索形式还是值得肯定。”刘锡秋说,从去年9月份开始,抚州市在各县(区)推广“东乡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效。从反馈情况来看,抚州市绝大多数县(区)“三公”消费金额,与2011年相比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省人大代表、南昌大学法学院涂书田教授则认为,东乡这种做法,至少是一种尝试和探索,但成效如何,还需要更多的实践和时间来检验。而且各地情况不一样,是否能够完全照搬,也需要推敲和研究。
刘锡秋在建议中说,推广“东乡经验”,在全省实施“三公”消费一体化监管制度改革,其目的是控制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强化源头治腐、减少违规违纪行为。
——以“东乡模式”为蓝本,全面公开并通过网络实时监控“三公”消费。
——在省、设区市一级层面,公开因公出国和出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情况,并设置统一表格,消费项目尽量细化。同时,实现在网上公开和实时监控。
——在县、乡镇一级层面,把公务接待、公务用品和公车运行纳入公开和网络监控范畴。“因为县、乡每年因公出国和出境极少,把公务用品采购纳入其中,更具实际意义和可操作性”。另外,还应在网上或广场等公共场合公开。
——利用一年时间,先在部分县区、设区市进行试点,在2015年之前实现全省推广。
刘锡秋还就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监督机制和立法等方面,提了一些建议。
完善机制
评判、监督和问责不能少
对于东乡这一尝试,从其迈开的第一步开始,就引起社会的关注,呈现各种声音。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竹立家教授表示,中央目前对县级层面公开“三公”经费,尚无硬性规定,东乡不仅能及时跟进,而且更为彻底,难能可贵。人大代表提出省级层面公开“三公”经费的建议值得肯定,但东乡的探索没有解决“消费是否合理”这个问题,还是一笔糊涂账。所以,首先需要引入一个评判机制,而这个评判机制的操作者便是人大机关,要对“三公”经费预算提前介入审查,为每一笔开销树立标尺,不该花的一律剔除出预算,让公众在监督评判“三公”经费支出时,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其次,要建立约束机制,逐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另外,还要建立监督和问责机制,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必须有问责、追责的勇气和魄力。通过问责,倒逼‘三公’经费的规范使用、杜绝各种铺张浪费行为,最终使政府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竹立家表示,如此一来,把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置于民众监督之下,可有效遏制过度消费、防止特权腐败。
立法保障
应尽快修订《预算法》
多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要确保“三公”经费公开到位,以及相应的机制制度落地有声,需要在法律法规层面做出更大的努力。
竹立家就明确提出,现在预算中,从中央到地方,并没有明确“三公经费”的项目。“现在最重要的是尽快修订《预算法》,用法律规定预算公开的实施细则。”他认为,现行《预算法》没有赋予财政部公布每个部门的预算和“三公经费”数据的权力。没有法律依据,花钱的部门就可以想办法不告诉公众花钱的数目。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也曾公开建议,“三公”公开必须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统一口径。而且在《预算法》中要增加预算公开章节,从预算编制到预算审计、预算公开、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均要明确。
不过,《预算法》修订可谓一波三折,这部法律的修订曾经列入两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但至今仍未出台。
权威回应
江西正在调研和做前期准备
与中央部委公开“三公”风生水起不同的是,省级层面这一动作的进度不一。
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而2012年的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也明确:省级政府两年内公开“三公”经费。目前,已有14个省市先行一步。
“省级政府公开‘三公经费’关键还在于要有统一规范的公开标准,重点在于老百姓能看得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如是表示。
23日,省财政厅预算处一位负责人周骞明确告诉本报记者,江西的“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还在筹备中,目前处于调研和前期准备阶段,将按照中央部署要求进行落实,具体公开时间由省政府统一研究决定。
不过,去年6月发布的《2012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提出: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制定“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力争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内,全面公开省级“三公”经费;稳步推进省政府各部门行政经费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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