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14 来源:上海律协 作者:吴迪迪
2017年9月12日,“律师ADR在信访矛盾化解中的探索与实践——第二届信访与法治·闵行论坛”隆重召开。本次论坛由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信访学会、上海市律师协会、闵行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由闵行区信访办、闵行区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矛盾化解业务研究委员会承办。
围绕“律师ADR在信访矛盾化解中的探索与实践”的主题,200余位来自上海及兄弟省市的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本次论坛邀请了国家信访局副局级督查专员孙宽平,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协,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出席此次论坛的还有来自上海市委党校、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专家学者,嘉兴市、常州市、台州市、扬州市等信访局代表,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等律协代表以及上海市信访学会成员单位代表。
主论坛
律师参与信访,是服务、是提升、是责任
本次论坛由SMG当家主持人骆新主持,上午的论坛由领导致辞、主旨发言和主题分享三个环节组成。
上海市闵行区副区长吴斌致欢迎辞时表示,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闵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定期接访下访,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实打实帮助解决问题。近几年来,根据区委区政府构建法治信访、阳光信访和责任信访的要求,在矛盾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在多元化解信访矛盾上做文章,全面参与信访矛盾的“止新化旧”的理论研究与探索,实践归纳与总结,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律师信访ADR的“五全机制”。
国家信访局副局级督查专员孙宽平代表国家信访局对第二届“信访与法治·闵行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表示,刚结束的全国第八次信访工作会议,对中国的信访改革要加强依法治理指出了明确方向,要更好地发挥律师的专业性、中立性、服务性特色,依靠律师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使信访矛盾更好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是推进信访改革、加强依法治理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协发言中指出,本次论坛搭建了“律师ADR在信访矛盾化解中的探索与实践”的交流平台,让各界能够交流好经验、好举措、好思路,为共同探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发展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市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工作,特别是在医患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的化解工作上取得了积极成效,并形成了相关工作机制。“相信本届论坛,必将进一步推动律师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认为,律师参与纠纷解决在当代各国替代性纠纷解决处理机制(ADR)浪潮中已成为普遍实践模式和发展趋势,而闵行区参与社会治理,特别是信访工作是上海全市各个区中起步比较早、制度比较完善、保障比较到位的一个区,闵行也有一大批在信访工作中颇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律师,这与闵行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
随后,一部名为《有法有理更有情——闵行区法治信访工作掠影》的视频短片在全场播放,将论坛推向了第一个小高潮。
律新社在现场看到,视频中这样描述:闵行的信访工作,除了律师的全面深入参与,还有其他第三方参与,使信访工作不仅“有法”、“有理”、亦“有情”。当闵行律师参与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比如外资企业劳资纠纷、“莲花河畔倒楼案”、再到去年的“马桥彭渡疑难历史积案化解”、“九星市场大拆违”等多起全市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重大信访案件时,律师团队在调解过程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闵行信访工作将全力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打造“平安闵行”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的主旨发言则围绕“律师的社会责任”的主题展开,他介绍了上海律师的基本情况,并指出律师的三大职责是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法治建设和参与社会治理。他认为,律师需要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提升律师社会贡献度。
主题分享环节
让法律成为信访的脊梁
在大家期待的主题分享环节中,上海市闵行区委、区政府信访办主任沈志平分享了“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全覆盖,有效推动闵行信访法治化”的主题内容。从他的演讲中与会者了解到,目前,闵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现了“两个全覆盖”,一是实现区镇(街道)两级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全覆盖,二是实现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内容流程全覆盖。他谈了一些工作中的思考与体会——律师参与,使信访程序不再是对一切政府行为无原则的例外与兜底,让法律成为信访的脊梁,使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成为信访制度的底线担当。闵行区将以本次论坛为新起点,做好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这篇大文章。
据他透露,近年来,闵行区在“案清事明”的基础上全力推动“止新化旧”,以引入律师及其他第三方参与为重要抓手。
“止新”方面,信访总量从2014年的10548件逐年减少到2016年的6753件,下降36%。
“化旧”方面,五年来,共化解信访积案355件,涉及群体101个2000余人,解决了1.7万余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
“信访秩序”方面,律师介于信访人和政府之间,通过发挥其专业优势,引导信访人理性表达诉求。
随着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深入,“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以访压法”等现象在闵行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封门堵路、滋事扰序的非理性行为基本杜绝。去京越级访与2014年相比下降70%左右,110多名常年越级去京访的群众“息诉罢访”。
详解律师信访ADR的五全机制
上海市律师协会矛盾化解业务研究委员会江净律师为论坛作了“律师信访ADR五全机制的探索与实践”的主题分享。他以《人民的名义》和《我不是潘金莲》为例,向与会人员生动介绍了律师信访ADR的含义和依据,并提出了律师信访ADR的五全机制——“全主体”(服务对象)、“全流程”(信访工作)、“全方位”(服务内容)、“全过程”(源头治理)、“全配套”(服务保障),他系统地阐述了律师要怎样参与信访工作,并表示律师的参与让信访问题获得了更优质的解决途径。
“世界上解决纠纷最常见的办法,是容忍!”
复旦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熊浩的演讲主题为“当我们在谈论ADR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其中,他有一句“金句”获得了共鸣,并在与会者的朋友圈被大量转发:“世界上解决纠纷最常见的办法,是容忍!”
此外,他阐述了广义和狭义的“ADR”的含义,并提出,因目前大量纠纷不适合由诉讼解决,当事人的自我决定意识也越来越强,解决纠纷效率的提高将越来越需要分工机制。“我们必须看到中国现有的程度无法让所有纠纷都通过诉讼解决,而要由各种机构和组织将矛盾分流,让信访工作从社会动员逐渐演变成社会立体协同。”
分论坛
畅谈“律师ADR”与“信访”
分论坛一:律师ADR在信访工作中的运用
第一组的讨论议题围绕“律师ADR在信访工作中的运用”展开,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黄欣教授主持;上海市委党校城市研究所副所长何海兵教授作专家点评。
首先发言的是上海市信访办接访处副处长孙祥宪,他认为律师ADR在信访中的作用,是进一步推动信访矛盾化解,丰富了我国的信访理论和实践内涵。上海信访工作的新趋势,是上海区级信访部门与律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聘请专业律师参与信访,以第三方身份客观地参与信访工作。他对未来律师参与信访化解的发展充满期待,并希望在今后律师参与的信访工作,能更深入、更广泛,形式也又更多拓展和创新。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时福茂认为,作为一名律师,信访接待与平时接待当事人是不同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是对律师提出的新要求,律师要发挥专长,注重化解矛盾纠纷,为上访群众答疑解惑。
常州市信访局局长胡学东表示,信访矛盾多元化,也有特殊化,信访人员就需要采用特殊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多种方式整合推进信访工作。律师在信访工作中,不仅要取得各方面的信任,还要发挥第三方作用,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敢于说真话。
上海市高院信访办副主任陈佳玉指出,将律师ADR引进法院,有助于以点带面,搭建起法院与信访的桥梁,构建一个良性互动模式。她进一步提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要遵循四个维度,即多元化解、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求得共鸣。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应朝阳表示,律师信访工作要配合政府,配合司法。并进一步指出,还要遵循三个思维,即合法性、合理性、及时性,更要明晰工作目标、工作对象、工作性质以及工作方式,才能更好地推进信访工作。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窦贤尚从青年律师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指出律师要以"第三方"身份参访,客观表达看法,他积极向年长的信访工作者表达自己的心愿,希望信访工作也能多让青年律师贡献自己的力量。
嘉兴市信访局接访处吴斌指出,律师对上访者而言更有亲和力,信访干部与律师要互帮互助,并且专业律师能够给予信访工作者高精尖的法律支持,更有助于理清信访工作。
自由发言环节,沪上著名“老娘舅”柏万青首先表示,律师在信访中起到相当的作用。柏阿姨根据她多年的调解经验得出,由信访者自己选择的律师参与调解,化解纠纷的成功率更高。律师参与信访,真的是为国家解忧,为老百姓解难。她感慨道,这些律师真的很辛苦,如果平时请律师打官司,他可以“朝南坐”;但如果政府请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那是真正挑担子。因此,柏阿姨对在座的信访专家,以及非常重视信访工作的闵行区表达了感谢之情。
上海市委党校城市研究所副所长何海兵教授进行了专家点评。他表示,不同利益群体产生不同的利益诉求实属正常,关键是矛盾如何解决?“不能像以往一样,只强调政府意志,更多问题的出现,需要扩大社会参与力度,构建共治、德治的格局。”他指出,如何从源头解决问题,是当下需要考虑的。信访问题牵扯到很多专业问题,专业问题需要专人来解决,从社区层面考虑,目前迫切需要解决未化解的矛盾,需要更多的专业律师走向基层,从专业角度去解决问题;需要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在解决好上访者的问题后,让他们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
分论坛二:信访工作中ADR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第二组的讨论议题为“信访工作中ADR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朱应平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杨力教授作专家点评。
上海市信访学会理事代表严惠民表示,律师信访ADR能够推动政府依法行政,还能及时向群众普法并引导群众平和理性地处理信访纠纷,保障老百姓的信访诉求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他还提出,法治信访的关键是全社会的诚信建设。
山东省律师协会律师代表赵金一向大家介绍了诸多信访群众艰难的上访之路,他认为,信访是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之一,律师要坚持自身的职业素养,认真处理每一个案件,从而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安徽省律师协会律师代表李健分享了安徽省在推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探索和实践,安徽省通过推进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保障体系建设等,使得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在省内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刘路指出,律师不仅要追求公平正义,帮助当事人进行信访,更要让当事人了解代价,除了尽职调查、提供建议或评价外,还要冷静理智地分析案情,正确地引导当事人进行诉讼或仲裁。
随后,与会人员各抒己见。有律师表示,律师从事信访工作更要严格遵照《律师法》,否则会损害律师整体的公信力。有律师提出,律师参与信访对中国来说是新型模式,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并改进。还有律师表示,律师有自身的立场,不能包办信访,而应该努力推动信访进入正确的制度轨道。
最后,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杨力进行了专家点评。 “专业化的思维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老百姓不相信法律事实,而相信眼见为实。”杨力提出,律师参与信访时要厘清自身的角色,并非要做出纯粹专业判断,而是要是配合信访部门做出辅助性专业判断,为政府提供合法的方案,为老百姓提供可接受的结果。他表示,律师要在规则和情理的融合之中保持理性,争取最大公约数。
三个小时的分论坛谈不尽信访工作的林林总总,与会者纷纷表示意犹未尽。本次论坛充分展现了各地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创新做法,为今后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
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健,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主任、九届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邵曙范,浙江省嘉兴市市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全国信访系统先进个人沈丁华,也作为各方代表,分别对“闵行做法”可复制的示范作用,以及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展望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可以说,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参与化解信访矛盾,为信访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念的具体落实。希望通过本届闵行论坛,进一步推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到信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培育依法信访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形成有利于做好信访工作的法治风尚和法治环境。
至此,“律师ADR在信访矛盾化解中的探索与实践——第二届信访与法治·闵行论坛”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