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律师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今年,长沙市司法局在“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中,紧扣活动主题,着力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通过推动实现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间的地位平等,加快长沙法治建设步伐。
鲍宇辉是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拥有数十年从业经历的她,经常会为了查阅卷宗、与法官会面、开庭等事项往返于各法院之间。虽然早已与各个法院的安保人员混了个“脸熟”,但在鲍宇辉看来,法院的大门在今年以前却并不是那么好进。
“律师不是法院的工作人员,法院也就没有将律师放在一个‘法律人’的主体上面。”鲍宇辉介绍,虽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是法律从业人员,但由于律师不是公职身份,导致律师受到“区别对待”的事件时有发生。例如,部分律师在进门时不仅要受到严加审查,甚至还要面临被搜身的可能。
此外,查阅案卷原本是律师的合法权利,但现实中却经常因为种种原因导致无功而返。“有时候一个案件去了5、6次法院,还是看不到案卷。”
进门难、查阅卷宗难等事件的发生,反映的不仅仅是在现实情况下律师与公职人员相比地位较低,更有可能导致正常的司法程序受到影响。
为了更好的维护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多方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长沙市司法局开始推动本土“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即促使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拥有共同知识背景和职业信仰、并以法律职业为生的执业人员形成一个特殊群体,通过实现共识,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建设。
其中,首当其冲的便是解决律师与法官、检查官之间的身份壁垒。市司法局通过与市中院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目前已建立起一套投诉机制,重点优化律师的执业环境。长沙市律师协会会长杨建伟认为,这折射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上升到一个高度,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除了优化律师的执业环境外,长沙市司法局还通过成立长沙律师学院的方式,提高全市范围内从业律师的职业素养。据统计,今年以来长沙市律协共举办业务培训19场,培训人数超过5000人次。其中,除了包含省内外的专家进行现场授课外,同时还邀请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法官、检察官来到现场,与律师就案件进行讨论,以实现“角色互换”。杨建伟表示,“通过律师、法官、检察官的一个角色互换,能够真正促使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
(来源:长沙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