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鹰潭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市推行“实习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实习制度”。
推行“实习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实习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的一项创新举措,是健全完善“精准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功能,更好地为全市实习律师提供贴近服务百姓的一个重要平台。
文件规定,从2020年6月1日起,市直律师事务所所有实习律师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实习期不得少于3个月。实习律师在实习岗位应当认真接听解答“12348”热线电话咨询,准确录入热线来电人及中心窗口来访人咨询信息内容,填写好各类工单。实习律师必须遵守中心窗口工作作息制度,履行好值班岗位职责。实习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实习经历及表现作为转正的必备条件之一。
(来源:法治鹰潭网、江西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