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近日,省司法厅印发《“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今年5月至2023年5月,计划用两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为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省司法厅提出5个方面17项务实举措,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并着重从以下5个方面发力。
一、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覆盖 包括:提升乡村实体平台建设水平,强化乡村实体平台统筹服务功能,推广使用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
二、加强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包括:突出抓好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农民工、特殊群体、易返贫致贫户“三类服务对象”,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的“三办”工作方法。
三、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专项活动 包括: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公证进乡村”活动以及“司法鉴定护农”活动。
四、壮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力量 包括:开展城乡“结对帮建”活动,推进巡回服务常态化,加快农村法律人才培养。
五、营造法治乡村良好氛围 包括打造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标杆”;开展多主题普法宣传;创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
此次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目标,立足江西省情,通过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加快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更好满足新时代乡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贡献力量。
来源:江西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