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厅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丰富我省律师的业余生活,更好地组织开展律师行业文体活动,提升律师文化修养,增强律师身心健康,促进我省律师行业文体工作的发展,经省律协五届二十三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律师协会文体工作委员会。现将该委员会的组建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宗旨 积极探索加强律师行业文化建设的方法和途径,建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律师行业特点的律师文化,为律师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积极开展具有律师行业特色的文体活动,指导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文化建设活动。聚集有志于文体工作的律师,调动我省律师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繁荣律师行业文化,丰富业余生活,促进我省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职责任务 (一)制定全省律师文化、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文体活动制度机制。 (二)组织开展律师行业文体工作研究与建设。 (三)广泛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我省律师业余生活。 (四)发现和培养我省律师行业中有文体特长的律师,吸纳文体人才,提高全省律师文化素养和体育水平。 (五)指导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 (六)积极参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加强与外省律师之间,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文体工作交流与合作。
三、组织架构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1人(暂由省律协常务理事、江西鸿韵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国强担任并负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副主任委员:2至3人; 委员:人数暂定为7人。 (二)委员条件: 1、热爱各种文体活动;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公益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愿意积极主动地为本委员会的工作、发展做出贡献。
四、首次申请作为委员的具体程序性要求 1、符合以上委员条件的律师。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止,向所属的设区市律协或者省律协秘书处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设区市律协接到申请并审核后,请于2015年5月27日前将名单上报省律协。 3、省律协常务理事会将适时确定首次入选的委员名单。 4、未尽事宜,依照省律协《专门工作委员会规则》规定执行。
联系人:万慧娟 电话:0791-86200740 邮箱:271991551@qq.com 附件:江西省律师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申请表.doc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