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并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并在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下不断推进。
2014年11月20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我省是全国首批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省份之一,《实施方案》的获批,标志着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精神,紧密配合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生态保护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律师开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与律师法律服务”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并拟于2015年10月中旬召开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律师法律服务论坛(暂定名)暨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年会。会议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现将征文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征文内容 1、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2、办理环境案件的成功案例。 3、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法制建设方面的新举措。
二、征文对象 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律师、实习人员。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应当积极参与征文活动,每人至少提交一篇文章。
三、征文要求 1、紧扣本次征文主题,文章观点鲜明、材料充分、说理透彻、逻辑清楚、语言通畅,自拟题目撰写。 2、论文字数限制在3000-8000字之间,其他文章在2000-5000字之间。 3、文章格式应当符合规范要求(论文格式见附件)。 4、选报文章必须是原创作品,符合规定的抄袭率检测标准。
四、征文截止时间 征文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
五、其他要求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厅直各律师事务所负责将本地(所)律师符合条件的文章(电子稿)报至省律协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电子文档名称为作者姓名+论文标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律协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 秘书方孝安 联系电话:15083767508 邮箱:93203668@qq.com
附件:论文格式规范.doc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