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厅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配合、衔接好今年全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经研究,现就2015年度全省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含网络培训与地面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 自2011年起,省律协通过中国律师培训网组织全省执业律师免费参加30课时的网络教育培训。目前,由于原登录规则缺陷及有的执业证号重复等原因,导致了部分律师无法登录参训。有鉴于此,中国律师培训网开发了并即将开通新版培训系统,经与中国律师培训网沟通协调后,决定自2015年3月13日起,启用新的培训登录规则。现将有关网络培训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1、登录江西律师网(www.jxlawyer.com)首页,点击首页右侧中部【网络培训】图标,进入【中国律师培训网江西站】界面。 2、新登录规则,用户名为:新版执业证号(全部17位),密码为:新版执业证号后6位。 3、成功登录后,可在【个人中心】进行密码修改操作,以方便记忆和保管。 【特别提示】用户名不可更改。 4、为方便后续管理和学习情况统计分析,律师首次登录培训系统时,需自行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律师转所后,请及时更新个人相关信息。
(二)培训期限 今年的培训期限:2015年3月13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考核要求及有效学时的获得 1、律师进入培训系统中的【选课中心】,自主选择试听课程并最终确认后即可进入具体课程学习界面进行学习。培训周期内学满30个有效学时视为完成网络培训考核要求。 2、单门培训课程的学时时长不等,只有针对单门课程的实际在线学习时间大于或等于课程本身学时时长,才视为完成了此门培训课程的学习并获得了有效学时。 【特别提示】律师在线学习课程时,如鼠标指针在15分钟内无任何操作则视为自动离线,系统只累计15分钟的有效学习时长。
(四)注意事项 1、建议采用IE浏览器,支持断点续播;不受系统限制,在手机、平板上均可学习;学习人数较多时,视频自动转为音频; 2、每年转正的新律师,请将个人信息(姓名+所名+执业证号+所属地区)发送至120898509@qq.com邮箱。省律协统一汇总后将于每月5日前报送给中国律师培训网,录入网络培训数据。
(五)联系方式 1、在听课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中国律师培训网 客服电话:(010)82668266转808或809 客服QQ号:1270762793
2、省律协联系人:高璇 孙艳 联系电话:(0791)86270214 电子邮件:120898509@qq.com
二、厅直所继续教育地面培训工作 厅直所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地面培训工作由省律协负责。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一)培训对象:厅直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请各厅直所于3月20日前将各自参训律师名单、登录证及本所培训费统一交至省律协办公室。
(二)培训收费:根据五届十七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决定,自2014年始,厅直所培训收费额度仍按以往标准执行,与个人会费并轨,一同实施。
(三)凡参加此次培训的,计入当年培训课时。
(四)采取开放式旁听的新举措。为满足设区市(县区)律师的要求,便于各地律师有机会旁听授课,基于自愿原则,请各设区市律协于3月20日前将旁听人员名单报送至省律协办公室。旁听人员免收培训费,食宿自理。
三、各设区市律协继续教育地面培训工作 各设区市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地面培训10个课时的工作由各设区市律协负责。各设区市可自行决定培训的内容、时间等其他有关事项,但培训工作须在2014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前完成。
四、培训考核
(一)厅直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继续教育地面培训考核工作由省律协负责;各设区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继续教育地面培训考核工作由各设区市律师协会负责。
(二)全省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考核工作由省律协统一负责。请各位律师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30个网络培训课时,逾期将视其为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
(三)凡未参加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含网络培训与地面培训)的,或虽参加了继续教育培训,但培训时间未满年度40个课时要求的,视其为未通过年度继续教育培训。 (四)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暂缓年度考核。 联系人:高璇 联系电话:0791-86200740 特此通知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