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律师协会会员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厅直各律师事务所:
2013年10月13日,《江西省律师协会会员救助管理办法》经江西省律师协会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律师协会会员救助管理办法》.doc
江西省律师协会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