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厅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配合、衔接好今年全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13年全省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厅直所继续教育培训(地培)工作
厅直所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地培)工作由省律协负责。
(一)培训对象:厅直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二)培训收费:培训收费标准为400元/人。
请各厅直所于3月底28日前将各自参训律师名单、登录证及本所培训费统一交至省律协办公室。
(三)时间地点:培训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至4月14日,为期两天。厅直所律师应妥善安排好工作并按时到课。
(四)培训地点:滨江宾馆大会堂。
(五)培训内容:
1、学习传达十八大精神和律师职业道德与律师执业纪律;
2、新刑事诉讼法实务。
(六)厅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此次培训的,予以登录今年的培训课时。
二、各设区市律协继续教育培训(地培)工作
各设区市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10个课时地培)由各设区市负责。各设区市可自行决定培训的内容、时间等其他有关事项,但培训工作须在2013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前完成。
三、网络培训工作
全省执业律师继续教育30个课时的网络培训工作由省律协免费提供。[见省律协《关于开通律师网络职业培训的通知》(赣律协秘字[2011]34号)]。
四、培训考核
(一)厅直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地培)考核工作由省律协负责;各设区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地培)考核工作由各设区市律协负责。
(二)全省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考核工作由省律协统一负责。
(三)凡未参加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或虽参加了继续教育培训,但培训时间未满每年40个课时要求的,视其为未通过年度继续教育培训。
为便于统一掌握培训情况,各设区市律协务须将培训内容、人数及师资等情况报省律协备案。
联系人:朱敏,86221968
账 户:江西省律师协会,南昌市工商银行省府大院支行
账 号:1502206509026404309
江西省律师协会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