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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部门发文
时间:2008-04-30
点击: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部门发文
协培字[2008]4号
关于举办“菲迪克(FIDIC)合同暨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风险防范及争端、仲裁、索赔应用实务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FIDIC合同被称为“国际工程行业的圣经,是国际工程咨询业通用的语言”,FIDIC所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合同范本已被联合国有关组织和世行、泛美开发银行、亚行等绝大多数国际金融组织及其成员国普遍承认和采用,是相关行业的国际规则。FIDIC合同已成为工程招投标、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依据。我国出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分别参照、等同和等效采用了FIDIC合同的模式。1996年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加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成为正式会员。FIDIC授权中咨协会翻译出版了大量的FIDIC文献。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建筑市场的逐步开放和与国际建筑业交流的不断加深,对建设系统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与意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帮助各有关单位通过对建筑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明确建设工程合同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合同纠纷,依法保护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信息培训部决定近期举办“菲迪克(FIDIC)合同暨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风险防范及争端、仲裁、索赔应用实务研讨会”,并由北京中建政通科技发展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 FIDIC在我国国内建设市场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及前景;
2.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详细解析;
3. FIDIC最新出版的合同条件《FIDIC设计-建造-运营合同条件》(金皮书)简介;
4.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索赔、争端与仲裁;
5.关于发展EPC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的制度规范;
6.EPC工程总承包(FIDIC银皮书)实务与案例分析;
7.即将出台的《全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参照FIDIC的情况介绍;
8.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服务(PM)、项目管理承包(PM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操作实务;
9.工程总承包对合同签订履行提出的新要求、带来的新风险;
10.建筑法修改稿(送审稿)主要内容介绍;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催收的十大建议、优先受偿权;
12.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风险规避与合同纠纷处理技巧;
13.建设工程合同索赔与反索赔;
14.建设工程争端解决与仲裁实务;
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范;
16.代建项目的合同变更管理,代建项目索赔管理与纠纷解决。
二、参会对象
各级地方政府行政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业主、项目管理、施工承包、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企业,金融投资、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负责人、业务主管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三、拟邀专家
冯小光 最高法院民一庭审判长
王綦正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教授,前FIDIC培训中心主任
石国虎 华杰工程咨询公司副总经理
刘玉珂 国际工程专家、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编写组长
朱树英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委会主任
李 云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5月 23日—5月26日 上海市
2008年6月 12日—6月15日 成都市
我单位将于开班前十日发出《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参会地点和相关事宜。《报到通知》以加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信息培训部印章为准。
五、相关费用
会务费1950元/人(含会务、资料、场地、文具、专家、证书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 强 13810489030
电 话: 010—58684070
传 真: 010—58684072 010—88622122
E-mail: zhi81630@yahoo.com.cn
附件:参会回执
主题词: FIDIC 法律风险 研讨会 通知
附件:
参 会 回 执 表
单位名称
邮 编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E-mail
电 话
传 真
参会代表姓名
性别
部门
职务
电话
手机
是否住宿
预定房间
单间 □ 合住 □
参会地点
上海 □ 成都 □
费用总额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小 写
¥
汇款银行
户 名:北京中建政通科技发展中心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账 号:9108 0154 7300 00977
参会方式
请参会单位把参会回执回传或E-mail至会务组,在报名7日内将培训费通过银行汇到上述帐户,会务组确认到款后即发《参会凭证》,其中将详细注明报到时间、报到地点、食宿等具体安排事项,各参会代表凭证入场。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注: 1、如报名人员较多时此表格可复印使用,传真件有效,请用正楷字填写。
2、通知文件有限,请协助转发组织相关单位报名。
联系人: 宋 强 13810489030
电 话:010—58684070
传 真:010—58684072 010—886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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