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各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法》已由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省厅拟于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在省司法厅七楼大会议室举办《劳动合同法》卫星远程普法讲座。该讲座由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全国普法办联合举办,由有关部门领导及专家学者授课。为使律师更好地掌握这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经商厅相关部门,同意给付一定名额,由于名额有限,此次仅安排厅直律师参加,请厅直各律师事务所各所指派一至二名律师(各所确保一名额)参加此次讲座,并务必将参加讲座的律师名单于11月13日前以发邮件或传真形式报省律协,省律协以50个名额为限,向省厅报参加讲座的参加人员,逾期不候。各所一经确认出席名单后不得更改,如临时有紧急业务,亦须及时由本所其他人员代替参加讲座,且务必事前告知,并不得缺席。
联系人:郭庆瑜,联系电话:6262335邮箱:guoqy@jxsf.gov.cn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