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赴英青年律师学习项目的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经筛选和批准后的候选人将于2007年6月赴英。 根据我国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澳大利亚司法部、澳律师协会、澳国际法律事务咨询委员会共同签署的澳中法律职业发展计划谅解备忘录,4名律师管理人员和律师有机会赴澳大利亚进行为期6个月的考察和培训。派出人员在境外期间费用由项目提供奖学金。 详情请登录:中国律师网(www.chineselawy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