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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律协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副主任委员人选报名自荐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07
点击: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厅直律师事务所工作委员会,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江西省律师协会章程》《江西省律师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规则》《江西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规则》等规定,省律协研究决定调整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简称“两专委”)机构设置并进行人员重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重组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一)专门委员会
省律协专门委员会是在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律师行业规则并且办理相关事务的工作机构。
1.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
2.纪律(奖惩)工作委员会
3.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
4.规则规划与律协律所指导工作委员会
5.宣传与文体工作委员会
6.财务工作委员会
7.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8.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9.公职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
10.公益与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
11.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
12.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
13.外联与调研工作委员会
(二)专业委员会
省律协专业委员会是由执业律师组成的,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就某一业务领域组织全省律师开展业务交流、业务研究和业务指导活动的业务机构。
1.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
3.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
4.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
5.金融证券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6.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7.劳动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
8.婚姻家事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
9.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10.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
11.侵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12.公司法务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
13.仲裁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14.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15.电子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
16.医疗卫生健康法律专业委员会
17.非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报名自荐条件
(一)专门委员会委员报名
自荐
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遵守执业纪律,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2.熟悉律师行业情况,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的执业律师及律师管理人员。
(二)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
自荐
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遵守执业纪律,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2.通过年度考核的执业律师,认真履行会员职责;
3.热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较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高的相关业务水平;
5.承办相关专业案件业绩较突出,或者有专业文章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入选有关业务研讨会、论坛。
三、两专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任职条件
(一)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任职条件
1.在相应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具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及律师行业管理经验;
2.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在律师行业有一定影响力;
3.连续执业7年以上并且在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副主任或者合伙人,或律师行业管理人员;
4.热心律师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所在律师事务所承诺在各方面支持工作;
5.忠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任职条件
1.在相应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执业经验及专业技能;
2.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3.连续执业5年以上,在律师行业有一定影响力;
4.热心律师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所在律师事务所承诺在各方面支持工作;
5.忠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四、两专委委员产生方式
(一)本人自愿报名;
(二)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推荐;
(三)设区市律师协会同意推荐;
(四)专门委员会委员,由省律协秘书处审查后,提交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产生。专业委员会委员,由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审查确定产生。
(五)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由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指定,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报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议批准;必要时,正、副主任委员也可由常务理事会指定。
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人选经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审查后提交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必要时,正、副主任委员也可由常务理事会通过公开竞聘选定。
五、报名自荐与推荐时间
(一)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副主任委员的报名自荐与推荐工作,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厅直工委应于2020年1月22日前完成。鉴于省律协纪律(奖惩)工作委员会工作的特殊性,请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厅直工委于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该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副主任委员的报名自荐与推荐工作:各推荐1名委员、3名调查专员。
(二)专业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副主任委员的报名自荐与推荐情况,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厅直工委于2020年2月5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三)省律协常务理事担任专门委员会委员、专业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副主任委员的报名自荐,可直接向省律协提出。
六、组织领导
(一)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厅直工委务必高度重视省律协两专委人选报名自荐及推荐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要为律师行业发现、选拔、储备人才以推动律师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自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区分各类人选的不同要求,严格把关,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省律协两专委人选推荐工作,要注意有针对性、衔接性,有利于实现省市律协行业管理活动和律师业务交流研讨活动的良性互动,增强广大律师的参与感、获得感。
七、其他事项
(一)因两专委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六届两专委委员和主任副主任委员如希望继续担任原所在专门委或专业委委员或改任的,请重新报名。
(二)报名律师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社会兼职、荣誉称号、代理典型案件及法律事务、著作、论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因填写内容较多,报名表为2张以上,每张报名表均须所在单位盖章。报名表信息纸质版与电子版应当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其他有关事项,请参阅《江西省律师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规则》《江西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规则》。
邮寄地址:江西省律师协会办公室(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28号奥林匹克大赛8楼)
邮 编:330000
联系人:徐菁菁
电 话:0791-8637000
邮 箱:471981415@qq.com
附件:1.江西省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名单
2.江西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名单
3.江西省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4.江西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http://www.jxlawyer.com/uploadfile/2020/0107/20200107055745595.doc
江西省律师协会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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