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和《江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江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⑴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⑵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⑶品行良好;
⑷身体健康;
⑸具有江西省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江西省内。
⑵被开除公职或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以及其他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并已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的;
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⑸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⑹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⑴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⑵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⑷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⑸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报名网站上传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或居住证,在报名网站上传户籍首页、本人页或居住证扫描件。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
报名人员可于11月9日10:00至11月13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试卷二: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 分钟。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2.应试人员自备的各类钟表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应试人员随身携带的电子设备、手机等物品需在入场前关机,装入考场统一准备的密封袋内,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放至指定位置。
3.每场考试前,将启用人脸识别系统检录考生身份,考生接受人脸识别系统检录即视为入场,凡在人脸识别系统检录中发现冒名顶替者即记为替考。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四、考试成绩与合格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评卷。
12月14日10时,江西省司法厅确定合格分数线,参加考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核。
12月24日10时,江西司法厅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江西省司法厅网站上予以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证明分为A类和B类。A类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B类为学历专业条件放宽的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五、其他事项
(一)江西省司法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二)涉及考试报名具体政策事宜,可向江西省司法厅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791-87709087、87709084、87709083
江西省司法厅
2020年8月3日
来源:江西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