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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八届“泛珠三角合作与 发展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时间:2023-04-06
点击:
各设区市法学会,省法学会各直属研究会:
经中国法学会同意,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江西、湖南、福建等十个省区市法学会共同主办,重庆市法学会承办的第十八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拟于2023年7月在重庆市举办。现将论坛论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和分论题
论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二)分论题
1.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2.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法治保障;
3.政法工作现代化和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
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粤港澳基层社会治理建设;
5.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
6.知识产权法治体系建设;
7.数字公共法律服务;
8.房地产及金融等相关领域风险法律防范。
二、投稿要求
(一)内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扣论坛主题,题目可自拟(原则上要求不加副标题),凡偏离主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且不计入论文组织单位的工作量;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注重对策建议的可操作性;文责自负,不得涉密、抄袭,禁止一稿多用(指曾公开刊登出版)。凡违反保密规定、一稿多用、抄袭严重、伪造查重结果的作者,将纳入省法学会学术研究黑名单。
(二)字数。每篇论文控制在5000-10000字。
(三)标注。1.论文首页左上方标注“第十八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以区别其他征文。
2.如不同意在获奖之后公开出版,须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将视为同意出版。
3.在论文首页的脚注中,注明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姓名、单位、职务职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邮编)。
(四)体例。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统一页下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
(五)投稿要求。
1.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2023泛珠论坛+作者+标题。
2.在设区市法学会、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中任选其一投稿,多投无效。
3.此次征文仅限在赣工作的同志或在赣高校就读的学生参加。
4.省法学会不受理直接投稿,各高校可向所在地法学会投稿。
三、汇总要求
(一)汇总。各设区市法学会、省法学会各直属研究会负责收集、汇总、政审、查重和初评工作。
(二)数量。各设区市法学会提交的符合条件的征文数量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的县(市、区)个数。
(三)政审。向省法学会提交加盖公章的政审说明。
(四)查重。进行网上学术不端检测,向省法学会提供全部论文的CNKI查重率结果,其中报送至省法学会的推荐论文检测查重率不得超过30%(以中国知网查重为准)。
(五)初评。将政治正确、符合主题的论文按论文总数10%的比例推荐优秀论文。推荐时,请按初评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报送。将全部论文、《全部论文征文信息统计表》、推荐论文、《推荐论文征文信息统计表》分项打包后发送至江西省法学会电子邮箱jxsfxh@126.com(邮件请备注泛珠征文字样)。
(七)截止时间。各汇总单位上报省法学会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以省法学会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四、评审奖励
论坛组委会将对论文匿名评审。征文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另对组织收集论文的单位设置优秀组织奖。获奖表彰决定和获奖证书加盖中国法学会区域论坛组委会印章。将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优秀组织奖单位代表参加论坛交流,论坛结束后,中国法学会将对一等奖论文结集公开出版。
获得论坛一等奖的,可列入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一般课题的结题条件,具体执行参照《江西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论坛获奖情况纳入省法学会学术研究人才数据库,作为今后申报省法学会各类课题以及评选表彰的参考。
联系人:省法学会调研处 陈斌, 电话:0791-88910858
附件:
第十八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信息统计表.xlsx
江西省法学会
2023年4月4日
来源: 江西省法学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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