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1日06:23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律师参与信访不再“自带干粮”
□本报记者郭宏鹏黄辉
21年前,胡金元以挂靠形式承包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房管局下属房建公司一综合大楼“人工挖空桩”工程。当年完成部分结算后,剩余的近40万元工程款一直没有兑现。
西湖区房管局认为,该项目财务记账凭证上只有胡金元领取工资的记录,由于当时的承包协议没有加盖公章,无法证明胡金元就是该项目的承包人,因此拒绝给付其剩余的工程款。
因时隔久远,胡金元当年挂靠的建筑公司已不复存在,且当时代表房建公司与胡签订协议的张某也已离世,百口难辩的胡金元感觉委屈,从2012年开始进省赴京上访,并成为一起信访积案。
江西久保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卓孝接手这起信访积案后,经过多方走访和调查,得出一份律师评查意见:可以确定胡金元实际承包了该项目桩基工程;胡主张的工程价款有法律依据,但涉及的工程量和工程价款,应由第三方鉴定机构依法确定。
很快,在信访局及相关部门的督促下,西湖区房管局采纳了这份律师评查意见,并与胡金元签订了工程款支付协议。一起多年的信访积案终于画上休止符。
这是南昌市律师参与信访积案评查的一个缩影。今年5月中旬以来,南昌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对市信访局移送的161件信访积案进行评查,让律师作为第三方,对全市的信访积案作一次全面梳理,并提出法律意见。其中,涉及市级层面的信访积案,通过省司法厅交由省直律师事务所负责评查。
“这些信访积案涉及土地征用及城乡建设、干部作风、经济纠纷、企业改制等多个方面,其中时间超过10年的积案有45件,时间在5至10年的积案有64件。”据南昌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舒奕斌介绍,经评查,161件信访积案中,从法律法规层面上认定诉求完全有理的34件,诉求部分有理的17件,诉求于法无据的有110件。目前,已息访或暂时息访的有37件。
“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王文涛在市委常委会上提出,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第三方作用,让法律顾问参与到领导接访和处理信访积案工作中来,并作为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南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涂慧玲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律师评查信访积案,正是在此大背景下应运而生。
2014年5月,南昌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法治南昌”建设进程的意见》,要求到今年年底,市、县区(开发区、新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均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力争2016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坚持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便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涂慧玲介绍说,把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协助聘任单位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与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信访接待结合起来,可以教育和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以前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是‘自带干粮来办公’。”南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万文革告诉记者,现在南昌市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分两个层面对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予以补贴,即参加日常信访接待的律师按班次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参与信访个案全程处理和信访积案化解的律师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有了经费保障,律师参与接访的积极性更高了。据了解,自2011年11月以来,南昌市共有100名律师先后来到信访局蹲点接访,接待来访案件79件,接待群众140余人次,一次性解决信访件22件,建议转入诉讼或其他部门的信访件39件,极大提高了信访案件处理率。
“不仅如此,律师在全面推行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建设中,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南昌市委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素有“英雄城”之称的南昌,目前正处于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全力打造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时期,如何借助法律顾问的力量,最大限度地防范违法行政于未然,避免决策不当所带来的执行阻力和社会负面效应,是一个重要的现实课题。
“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凸显,信访和诉诸法律的纷争不断增多,我们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法律服务职能,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法治‘连心桥’。”涂慧玲表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目的就是为了加快推进“法治南昌”建设的进程。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