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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律师开展法律援助“点援制”试点工作
时间:201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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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上饶市司法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效能,勇于创新,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点援制”试点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朱建业为组长、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副局长张彦和分管律师工作的局党组成员陈卫荣为副组长的法律援助“点援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法律援助科和律师科负责行政监管,具体业务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确保试点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层层动员部署。3月30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市局分管领导、有关业务科室、市局直属律师事务所以及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法援科和律师科二位科长分别就各自的业务以及二块业务如何配合做好法律援助“点援制”试点工作进行了工作布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彦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把法律援助“点援制”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市局今年一项大事来抓。二是抓好志愿律师的招募工作。三是积极总结经验,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辅开“点援制”打好基础。
三是明确工作措施。招募志愿律师。明确报名条件,在市局直属律师事务所中招募志愿律师,采取自愿报名、经法律援助和律师管理部门核准确定后成为志愿律师。公示志愿律师名单。为了广泛宣传“点援制”,使社会各界和受援人全面了解志愿律师的有关情况,法律援助和律师管理部门将制作“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名册”,适时在市司法局网站公布,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志愿律师。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应在办公场所公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信息,供受援人自主选择,便于受援人自由选择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受援人进行点援。根据受援人案情,中心前台人员为受援人介绍名册中律师专长。受理申请后,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案件范围也可直接指派承办律师。当受援人再次申请法律援助时,应当征询受援人对原代理律师意见,优先“点援”原代理律师。
四是强化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援助“点援制”对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发展的重大意义。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报名参加志愿律师,把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落实报名人数,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二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志愿律师信息,不断充实和壮大队伍。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配套的办案质量监督机制,通过对案件的抽查、庭审旁听、回访等办法,对办案活动全程跟踪。要建立健全办案质量评估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确保办案质量和受援人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四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法律援助“点援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上饶市司法局律师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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