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就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全省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场硬仗”,提出8个方面22项具体措施。
一
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
01
强化热线、网上服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延时加班服务(从早9点到下午5点半,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照常服务),江西法律服务网开设疫情防控(中小微)企业服务专区,提供7×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法律服务咨询问题进行专业解答。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工作群推行法律服务“掌上办”,并强化线上线下工作衔接和联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法律服务。
02
全面开放实体平台。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和各法律服务机构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有序恢复窗口服务,推行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的事项开通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优先受理、快速办理。
03
强化平台统筹功能。统筹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调解、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业务、一体化的法律服务。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点多、线长、面广的优势,及时分析研判,准确对接企业多样化、差异化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统筹法律服务力量,向法律问题较多的困难企业派驻特派员或帮扶队,开展“一对一”帮扶。
二
全面开展律师专业法律服务
04
组建专业团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在省律师协会组建“疫情防控法律顾问百人团”基础上,各市、县、区司法局、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当地实际和各自专业优势,组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民营(中小微)企业援助团、志愿公益律师服务团等团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及时推送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解读、国家和省里各项帮扶政策措施,编印《复工复产法律问题解答》和相关法律服务指引,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和专业的法律意见建议,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处理涉法事务、化解法律风险。
05
服务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聚焦疫情防控期间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法治体检”活动,深化“法律三进”服务,深入园区、企业、商会广泛宣讲法律政策,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助力企业稳产稳工稳岗。要把陷入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作为服务重点,梳理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多发性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提出专业处置意见,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优化企业治理结构。
06
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针对疫情引发的合同履约纠纷,帮助企业依法办理合同变更、中止、解除。对受疫情影响的国际贸易等涉外纠纷,积极为企业提供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证据保全、出口退税等法律服务,稳订单稳外贸。针对企业债权债务纠纷,充分利用协商和解、兼并重组、托管经营、申请破产等法律手段,依法化解债务风险。针对劳资关系易发纠纷,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妥善处理劳动用工、工资社保、工伤赔偿等纠纷,促进企业稳岗复产。针对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协助企业依法依规申请金融财税政策支持,推动中央和地方关于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社保减免、失业保险金返还、房租减免等援企稳岗政策落地落实。鼓励律师事务所酌情减免或缓收经济困难企业的法律服务费用,与企业共克时艰、共谋发展。
07
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推动依法治理。当好政府机关和执法部门的法治参谋助手,为党政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评估法律风险,提供论证意见,帮助推动解决员工返城难、物流运输难、供应链受阻、资金链紧张、防疫物资紧缺等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协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帮助梳理可适用的金融、税收、社保等支持性举措,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合规管理,协助企业在签订合同、合同违约、代理诉讼、仲裁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复工复产把好法律关、政策关。
三
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08
适当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含辅警)、军人、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因防控疫情产生的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对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因其他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适度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返城复工申请劳动纠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将确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面临破产、陷入个人经济困难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纳入法律援助服务对象范围。
09
建立应急法律援助机制。推行“三优先”,对涉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困难职工、农民工返岗、欠薪等事项,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推行“容缺受理”,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无法提供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案件,可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10
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功能,充分利用中国法律服务网和江西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等工作。联合人社、工会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妥善处理涉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工伤认定引发的纠纷,对农民工申请欠薪、工伤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加强与驻外办事处、流动党支部、商会等机构、组织的联系,为江西籍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和法律援助。将讨薪农民工纳入“中彩金”法律援助重点项目,依法妥善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
四
优化惠企公证服务
11
及时办理涉企公证事项。优先办理企业受疫情影响可能产生的复工复产以及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的公证事项,为企业复工复产依法维权提供快速有力的证据。重点围绕证明疫情损失、恢复企业经营、对外经济交往、企业人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优先办理不可抗力公证、因疫情造成的各种损失或者损害的保全证据公证、因疫情造成的变更或者解除协议公证、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抵押合同公证等公证事项。
12
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实行上门服务,并减免相关费用。对参加疫情防控对口支援医护、防疫人员申请的委托、声明等涉及人身权益公证实施免费办理。对有特别困难的个人免除有关服务费用。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和个人办理抵押贷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融资类公证事项以及旅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娱乐等企业申办公证酌情减收公证费用。
五
开展涉企司法鉴定专项服务
13
积极开展涉及复工复产司法鉴定工作。对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损害评估、经济安全、生命健康等案件,要积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主动勘查、检验,优化工作流程,缩短鉴定时限,降低企业处理司法鉴定相关问题的时间成本。积极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鉴定取证,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的市场秩序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14
视情减免司法鉴定费用。对确因疫情造成司法鉴定费用缴纳困难的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小微企业,可以缓交司法鉴定费用,并鼓励鉴定机构减收复工复产企业的司法鉴定费用;对特别困难的企业,支持鉴定机构免收司法鉴定费用。鼓励将省内涉及疫情防护必需品、病毒检测检验用品、病毒感染医疗药品生产的企业,居民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的企业,因保障疫情防控需要而导致的其他合同依约不能履行的仲裁、诉讼纠纷的司法鉴定案件纳入司法鉴定援助范围。
六
创新仲裁服务举措
15
积极推进“互联网+仲裁”。制定并发布网络立案指引,明晰网络立案具体操作流程。对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的仲裁案件,能够在线上完成的仲裁程序全部在线上完成,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采用网上调解、网上书面审理等方式解决争议。具备条件的机构及时开通24小时仲裁服务热线。
16
实行仲裁费用缓减免。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危困企业申请仲裁费用缓、减、免的支持力度,助力危困企业摆脱困境。对从事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的重点企业,以及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导致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如缴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的,酌情缓收、减收或免收仲裁费用。
17
提高涉疫案件办理效率。开辟小微企业“特别服务通道”,对生产经营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纠纷提供专门服务,依照当事人申请及仲裁规则,实行速调、速审、速结;对存在参与仲裁事务困难等情况确需延期的,依照当事人申请快速审核办理延期审理手续;探索仲裁案件先行裁决制度,对具备先行裁决条件的案件,可以根据企业当事人申请,协调仲裁庭作出先行裁决,服务和保障企业当事人复工复产。
七
调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18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产生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重点排查用工密集型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因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方面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排查、早介入,将纠纷化解在早、处置在小。
19
加强涉企纠纷调解。对企业因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开辟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专家调解队,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对重大疑难及群体性纠纷开展调解工作,全力调处企业因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而产生的建设施工、房屋租赁、商品房买卖、金融借款、消费维权、劳动人事、债权债务、合同履行等多发易发矛盾纠纷,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的经营秩序。
20
强化联调联动机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调动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积极性,大力推动行业专业调解,利用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多项专业调解功能,形成联调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和律师调解试点,发挥企业和村(居)法律顾问在调处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推行公证机构参与调解,引导当事人办理调解协议公证,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鼓励仲裁机构积极引导企业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提高仲裁案件调解和解率。加大医患纠纷专业调解组织对疫情防控引发的医患纠纷调解力度。加强商会和行业调解组织建设,着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强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的协调联动,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全力化解企业复工复产的矛盾纠纷。
八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21
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全省各级法治宣传机构要加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援企帮扶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劳动就业、民生保障和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法治宣传。要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作用,凝聚法治宣传合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更好地支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依法推进复工复产。
22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创作公益普法宣传产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到企业、网络、社区、农村等基层一线;编印法律政策资料和手册,发布指导案例,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为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帮助企业增强发展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