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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召开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专题论证会
时间:20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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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论证会现场
对刑事诉讼法进行再修改,既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工作的一个重大事件,也是我国进一步保障人权、实现刑事诉讼制度国际化的一个十分重大的课题,既是深刻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也势必对律师的执业活动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是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独特优势的一支重要力量,参政议政,参与国家立法与地方性立法及政策的制定,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此,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社会征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意见和建议之际,省律协及时下发通知征集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和全省执业律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凯震所律师刘根向省律协提交《关于刑事管辖权异议》的书面意见,鄱湖所律师周伟,衡业所律师杨金芸,民信所律师陈剑华,赣兴所律师何接华,共创所律师周波岗,甘雨所律师易新涛,朗秋所,浔阳所,日泰所,南芳所,天开所等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等向省律协提交了对《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书面修改意见。
2011年9月24日,省律协在南昌建设宾馆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专题论证会。参加论证会的有:省律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唐锋,华罡所主任魏友援,心远所律师徐伟俊,华兴所律师徐硕友,豫章所律师徐一新,华星所律师吴文兆,衡业所律师杨金芸,首达所律师何接华,智泉所律师许建国,鄱阳所律师周伟,民新所律师陈剑华,盛义所律师毛巧云以及省律协维权中心王惠、欧阳承惟等律师。
专题论证会由省律协办公室主任罗中锦主持。
本次专题论证会分为两部分:首先由参会律师观看北大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导陈瑞华《刑事诉讼法修订与律师执业环境改善》演讲视听资料。下午,省律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唐锋、省律协办公室主任罗中锦和与会律师一起,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从立法原则、立法结构、具体条文结合办案实践,尤其是与律师执业环境改善有关的规定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积极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省律协根据各地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结合专题论证会论证意见,汇总形成了统一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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