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盛宏所与华东交通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暨卓越法律人才联合培养协议》。盛宏所在华东交大设立10万元奖学金扶持优秀法学青年。华东交大在盛宏所设立“教学实践基地”,聘请盛宏所合伙人王隆彬、祝林林律师为客座教授,从盛宏所选聘优秀律师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安排学生在盛宏所实践法律实务知识等。
(江西盛宏律师事务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