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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市检察院审查逮捕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时间:201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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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市检察院审查逮捕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1-23 来源: 山西日报
1月18日上午9时,朔州市检察院五层会议室内座无虚席,辩护律师和侦查人员就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和能否使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分别进行了陈述。原来,为了更好地适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朔州市检察院专门举办了一场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模拟听证会。
据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处处长王海生介绍,作为《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亮点之一,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机制,不仅确保了和新刑诉法的相关规 定充分衔接,也有利于实现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的最大化。为此,朔州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全省首家侦监部门审查逮捕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若干规定。
朔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原维宁向记者表示,朔州市检察院出台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的规定,不仅有助于检察机关把好批捕关,避免冤案错案的发生,也最大程度地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符合对逮捕羁押进行司法审查的发展方向。
“检察院这项机制既强化了对自身的监督,又保证了我们律师权利的行使,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在审查逮捕阶段的合法权利,彰显了法治精神。”听证会结束后,山西平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贾雄依旧对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这一规定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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