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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焦点
公共决策不应让民意缺席
时间:2013-06-25
点击:
翟永冠
时间:2013-6-17 来源:法制日报
是解决世界粮食危机的划时代科技,还是毒害人们身体健康的“生物武器”?随着农业部批准发放三个转基因大豆的进口安全证书,有关转基因的争议再起波澜。情况复杂、意见严重分歧,在许多人谈“转”色变的情况下,比争论更重要的是转基因产品使用者对决策的参与和知情。
很少有一项技术能够像转基因农副产品这样使观点对立双方如此分裂:相互矛盾的实验证据、尖锐对立的利益表达、莫衷一是的研究结论……支持者认为,转基因技术能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产品品质;反对者则从食用安全、生态安全和主粮安全等方面提出质疑。旁观者云山雾罩,消费者无所适从。
正因为情况如此复杂而又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才显得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如此重要。具体到三个转基因大豆安全证书,几乎是一夜之间就出现在人们面前。人们相信,决策部门和相关专家在审议过程中会依法依规严格评估,安全证书的发放科学合理。但对如此存有争议的产品,决策过程却没有群众代表参与,代表消费者表达意愿呼声;决策之后,除了所涉大豆的公司和品种等“表面信息”公开外,审查经过、生产国家、安全性报告等“关键信息”并没有过多涉及,这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对转基因大豆这类涉及高科技的产品,或许一般群众不会说出多少道道,但作为使用者,人们有权利了解决策过程。专家观点需要重视,群众意愿也应该受到尊重。如果相关部门不能把群众心中的问号解决掉,那么就应该把问题摆出来,把选择权交给群众。
事实上,不仅是发放转基因安全证书,任何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都不应让民意缺席。人们期待这方面的机制尽快完善起来,使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充分地公开成为惯例,使人民知情权得到充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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