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屋拆迁引发的纠纷频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相关利益失衡,问题相当严重。如何规范拆迁行为,完善拆迁立法,维护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的顺利发展,是当前城市建设中亟待解决的课题。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本规定有利于物权法的落实,对于依法征收,规范拆迁,平衡维护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为了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学习、掌握这一规定的精神实质和详细内容,结合学习相关的房地产政策法律法规,重点探讨当前在处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其法律对策,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特举办房屋拆迁法律实务研讨班,欢迎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研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1、《决定》关于“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规定的背景
2、关于公共利益的正确理解及其界定的标准
3、房屋征收与拆迁的异同,征收决定的条件
4、征收中的信息公开及听证
5、征收补偿安置合同的签订
6、征收强制执行的方式
7、房屋征收与土地用益物权的补偿内容
8、补偿安置裁决与征收补偿决定的异同
9、拆迁中对划拨土地如何进行补偿
10、土地征用补偿金分配中几种权利保护的关系
11、拆迁许可五个基本前置条件的准确理解
12、在房屋拆房迁补偿费用和安置上,如何从程序上实体上保护被拆迁人的财产所有权
13、制止违法征用土地的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
14、实现拆迁中被拆迁人与拆迁人、政府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
研讨期满后颁发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二、主讲专家
程国顺 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处长
王 达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高级法官、法学博士
三、参加对象
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主管人员;国土资源部门的主管人员;各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评估机构的主管、业务人员;各地房地产公司、企业主管人员、法律顾问,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7年10月19日——10月22日
地点:北海(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五、研讨费用
研讨会务费1080元/人。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办法及有关事项
各有关部门及单位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后,于开班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会务组。
联 系 人:王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10—68130873 62286119
传 真:010—68163601 62284008
地 址:北京邮电大学鸿通楼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
二OO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