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协的工作部署,2015年初,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在新余全面铺开。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市司法局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实现了在全省率先提前一年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去年底,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又从工作实际出发,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与全市479个村(居)委会中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采取集中培训与举案说法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为推动法治新余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要做法
为了切实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从去年3月,我们就着重对“如何有效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如何发挥作用”等课题展开调研,有步骤地采取市场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二种模式,因地制宜,实现村(居)法律顾问的“灵活服务”。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特别是村(居)法律顾问工作。2015年初,这项工作被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全市改革创新的28项任务之一;市委书记刘捷、市长董晓健先后二次召开会议,听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汇报,要求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调度研判,做到法律顾问“能进能出”。同年5月,市委书记刘捷在接受江西日报记者采访时作了阐述,明确指出“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市、县、乡三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全覆盖,是我市在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举措,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基础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市十大民生实事,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同时,司法行政主动作为,在调研督促的基础上,及时组织人员收集编写典型案例,形成良性互动,相互借鉴的良好开端。在市委市政府两办、市政法委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市、县(区)、乡(镇)、村(居)共同推动,把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工作做成了服务群众、凝心聚力的民心工程。
(二)整合资源,优化律师配置
新余市现有律师事务所21家,执业律师158名。渝水、高新两区所辖区域拥有九成多的律师;而分宜县、仙女湖区共206个村(居)委会,两地加起来执业律师也只有12人。针对我市律师事务所分布不平衡及人员短缺的实际,在统筹律师资源中,通过分片方式召开多场工作推进会议,协调好律师资源富余地支援资源相对缺乏地,每位律师平均担任3至4个村(居)委会的法律顾问。通过整合律师资源,较好地解决了县区律师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了规范法律顾问服务行为,我们还组织具有丰富法律顾问经验的律师,分“政府篇,乡(镇)、村(居)、校园篇,企业篇”等三个部分制作了31个课件;并由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执笔,编写了《法律顾问指引》,统一分发给各律师事务所。
(三)不流形式,统筹运作模式
我们对全市38个乡(镇、办事处)中的479个村(居)委会,采取市场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二种模式及多种形式,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一是市场化服务运作的模式。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之初,根据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由律师事务所与聘用单位双方约定的“常年式、计件式、捆绑式”等形式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提供法律服务,收取法律顾问费用。二是,采取“志愿者”服务的模式。对偏远、贫困的村(居)委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上门与其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目前,我市有62个村(居)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式”法律顾问合同;9个村(居)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计件式”法律顾问合同;376个村(居)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捆绑式”法律顾问合同;32个村(居)采取“志愿者”服务的模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不流形式推进律师担任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等活动,不断提升农民、居民法治意识,从而撬动村(居)法律服务市场,形成了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服务市场良性循环的局面。
(四)因地制宜,创新服务方式
为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广覆盖、广受益、可持续的发展目标,灵活开展法律顾问工作。 一是固定时间到村(居)“坐诊”。各村(居)委会根据本地实际,与顾问律师在服务协议中明确每月固定的服务时间,到村(居)中“坐诊”,协助处理村(居)日常法律事务,定期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如:2015年市律协组织“市法治工作社会志愿者协会”中的146名具有执业律师资格的社会志愿者,与479个村(居)委会中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发挥1+1≥2的功效。二是不定时间“按需出诊”。在村(居)委会、便民服务中心等办公场所设置村(居)法律顾问公告牌,统一公开受聘律师的相关信息、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村(居)民有法律服务需求即可随时联系,顾问律师根据各地不同需求进行不定期走访。三是开展法律服务精准帮扶。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快捷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到村到户。2016年4月21日晚7点30分,新余市首届社区普法辩论赛在暨阳社区拉开帷幕。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作为暨阳社区居委会的法律顾问,策划这次活动的辩题分别为“对小区的空置房收取物业费是否合理?”和“小区地上停车是否应当收取费用?”。
由于辩题贴近小区居民生活,引起了小区居民的极大关注。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人员组成的拉拉队活跃了现场气氛。不仅场上辩论精彩纷呈,不时赢来阵阵掌声,场下也不时传来一两声附和的声音,观者恨不能自己上场辩论。一个多小时时间,共进行了两场辩论赛。通过辩论,《物权法》、《物权法司法解释》、《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新余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随着辩论双方的阐述深入人心。通过律师与居民共同参与进行辩论的形式,达到了宣传法律知识,进行普法教育,服务社区群众的目的,中国演讲协会为此还专门发来贺信,使整个普法辩论赛的影响更为广泛。
二、主要成效
律师自驻村(居)委会以来,扎实开展了大量工作,起到了“四促进”的明显成效。
(一)促进了村(居)干部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二)促进了基层治理的明显改善。法律顾问通过法制宣传、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修订村规民约等,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办事水平,有效地防范了风险,促进基层组织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到村(居)内部公共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管理、科学管理和依法管理,实现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三)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都随叫随到,及时参与案件的处理,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如2015年12月,市律协邀请法学专家、人民调解能手, 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分三期对村(居)委会中的“法律明白人”,从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角度集中进行培训。这支队伍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解压阀”,哪里发生纠纷,带着红袖章的社会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就第一时间赶到哪里,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这一创新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四)促进了法律服务的方便快捷。群众不出村(小区)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从农村土地产权纠纷、集体合同审查、土地补偿款合理使用,到村(居)民的交通事故赔偿、服刑人员婚姻登记、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都用心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此外,法律顾问通过对经济困难且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给予及时的法律援助指引,更好地解决了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三、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律师资源较少、工作任务较重,法律顾问协议主要条款缺乏统一、工作开展不够全面,宣传力度不够、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完善等。因此,很多工作还需在推进中逐步完善。下一步,我们要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进一步健全机制,确保运作规范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一项创新型工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我们要在不断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系列规范指引上下功夫,确保工作机制有保障,规范运作成常态。
(二)进一步深化服务,确保成效明显
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防止走形式,我们要在结合地方实际,创新服务模式上做文章,组织、动员和引导律师投身法律顾问工作中,做到服务工作到位,群众满意,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拓宽宣传渠道,除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外,还要指定人员及时收集、编写典型案例,通过村(居)民代表大会、驻村干部走访、海报和宣传单等途径,扩大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我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