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全面覆盖 服务法治乡村建设——永丰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初显成效
2015年以来,永丰县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将法律顾问工作延伸到基层,全县223个村(居)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在农村社会管理和依法治理水平、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法治永丰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永丰县公众安全感排名位居全省第四、全市第二,司法行政满意度位居全省第十四、全市第二。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有序推进,规范法律顾问的聘任2014年,该县率先开展了“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选定了10名执业律师安排到25个重点村(居)开展法律顾问挂点服务工作。2015年,县委、县政府、县法建办又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永丰县法律顾问团的通知》、《关于加大力度确保完成2015年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任务的通知》,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落到实处,为该县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指导性意见。 一是明确了法律顾问的聘任资格。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人员必须是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司法所长,确保了农村法律顾问人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全县223村(居)中,10个乡镇共计115个村(居)法律顾问由所在乡镇司法所长担任,11个乡镇共计108个村(居)法律顾问由所在乡镇司法所副所长担任。二是统一制作了村(居)法律顾问协议样本。要求每个法律顾问工作者必须与村(居)委会签订一份法律顾问协议,协议划分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法律顾问的职责与工作范围,确保了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的规范化。该县223个村(居)都通过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及发放聘书的形式聘任了法律顾问。三是统一制作了法律顾问公示牌。由县司法局统一制作公示牌、宣传板,标明村(居)法律顾问的姓名、电话、职位,以及法律服务范围,均张贴悬挂在村(居)委会、村(居)民活动室、村口街口等群众常聚集、常路过的地方,确保群众可以方便、快捷的找到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天候服务”。 (二)上下联合,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一是律所与村(居)联动。县法律顾问团成员负责指导、协调、联系全县的法律顾问工作,统筹、整合法律顾问资源。同时该县阳丰、致成律师事务所与县重点村(居)相互联动,形成律所与村(居)共创共建。二是律师挂点乡镇。全县10名律师分别挂点21个乡镇,负责指导、协调、联系所挂乡镇法律顾问工作,解答、办理村(居)法律顾问接转的问题、案件。既发挥了法律顾问熟民情接地气的优势,又发挥了社会律师通法律信息广的特长,弥补了村(居)自有法律顾问专业知识的不足。 (三)加强保障,强化监督,规范法律顾问的管理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的定期服务工作制度。要求挂点律师和村(居)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挂点村(居)服务一天,指导村(居)的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参与人民调解、接待咨询,开展法治宣传等。二是落实法律顾问补贴制度。司法所长或副所长免费为受聘村(居)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参与的人民调解案件可以按照人民调解“以案定补”领取补贴;挂点律师到挂点村(居)服务一天补贴200元,调解一起纠纷补助300元,办理案件视情况而定,挂点律师补贴和补助经费由县财政保障。三是强化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帐,实行季度检查,要求填写好日常工作登记表、回访登记表,同时要求挂点乡镇的律师和法律顾问每年必须报送至少两个典型案例以及各村(居)法律顾问相关活动的信息和照片,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要成效 自2014年全面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县法律顾问共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审查修订合同32份,发放法律宣传资料86100余册,发放服务联系卡390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开展法律宣传、讲座70场(次),调解矛盾纠纷260余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起。 (一)增强了村民依法办事意识,提升了农村依法治理水平由司法所长或副所长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根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以及民主管理的需要,结合基层工作经验,从法律专业视角出发,为村(居)召开代表大会、作出重要管理决定与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主动介入可能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征地拆迁补偿、危房改造等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领域法律服务,提升了村(居)依法治理水平。 (二)增加了基层维稳力量,促进了农村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法律顾问不仅为农村群众带来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同时也充实了基层的维稳力量,协助村级组织化解了一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为村级维稳工作起到了减压作用。他们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客观地介入,引导农民以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协助化解了16起重大的矛盾纠纷,如:邓武明律师参与化解工业园南区与岭上村委会村民的纠纷8起,刘铁春律师全程参与“2015.1.18”水南背村委会村民程某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陈英生律师参与石马镇梅田村村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上访案件。 (三)提升了农村群众法律水平,营造了法治乡村建设氛围。法律顾问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解答涉法疑难问题,入户开展法治宣传,排查调解矛盾纠纷,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等,让法律常识妇孺皆知、深入人心,营造了法治乡村建设浓厚氛围。 (四)促进了基层干群关系,形成了和谐共建的良好氛围。法律顾问工作很大一部分就是群众工作,服务基层,在每个行政村都可以看到贴着法律顾问律师的照片、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信息资料,有的挂点律师还将联系卡贴在群众家的门口、大厅以及一些公共场所,方便群众查找联系。通过提供与需求的互动,既提高了法律顾问的社会知名度,群众知晓率,也为群众解决了困难,搭起了法律顾问成员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密切了法律顾问人员与群众的关系。